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 2017年招生政策 2017年学校继续面向廊坊市及省内外(除甘肃、宁夏、新疆、西藏户籍外),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欢迎在初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。学校将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。 一、计划招收高一新生500名,第一学期按中考成绩收取费用,第二学期开始所有学生学费相同。中考成绩优秀者编入实验班。 二、 在廊坊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,中考成绩400分以上,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交费,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规定执行。按照河北省高考报名有关规定,外省户籍学生在我省有两年高中学籍,家长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和居住证,就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,享受与河北考生同等招生和录取待遇。学生入学需签定《就读承诺书》,确保在校努力学习,遵纪守法,中途转学、退学的学校不退费。 三、继续面向省内外和北京招收非京籍初三毕业生。中考成绩460分以上。学生到我校就读,要持当地中考成绩单到我校办理交费入学手续。学校第一学期按中考分数收费,第二学期开始享受与廊坊市内考生同样待遇。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,也可中途转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,我校负责办理学籍转出手续。 招收北京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后,学校为解决家长接送学生时的困扰,将在每次学生休假时安排专车定点、定时接送学生,确保学生离校、返校路途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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